普安县工商局召开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专题培训会
9月22日,普安县工商局召开专题培训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颁布施行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配套的部门规章,《条例》将于10月1日颁布实施,这是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又一有力举措,《条例》将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提高政府监管效能,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今年3月1日,***公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在放宽注册资本等准入条件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配套监管制度,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宽松准入、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条例》规定了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企业信用联动惩戒制度等,从法律上规范和固定了“宽进严管”的事后监管制度。围绕企业信息公示及信用约束,加强对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国家工商总局于8月27日公布《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等5部配套规章。
普安县工商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实用性,认识到公示企业信用信息是落实“宽进严管”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大力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不断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10月1日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启动奠定基础、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