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发放220万元用煤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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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9日发表
近日,望谟县拨付农民生产生活用煤补助资金220万元,解决全县16个乡镇、2个街道贫困农民生产生活用煤困难问题,10301户农户享受农民用煤补助的惠民政策,用煤补助的发放不仅助推了望谟县禁止乱砍乱伐保护生态的工作,还温暖了农户们的心。
据悉,按照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对缺煤地区农民生产生活用煤补贴的要求,望谟县本次的补助对象是农村低保户、五保户、计生“两户”、伤残人等困难农民。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用电比例分配,即在所属供电所覆盖区域用电产生的电费中,国家补助70%,用户承担30%,由县级财政一次性将220万元划拨到各乡(镇、街道),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严格审核,张榜公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专项专款专户管理,确保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贫困农户手中,真正解决农民用煤困难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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