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举行公开宣判大会
近日,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安龙县人民法院联合在安龙县人民广场举行公开宣判大会,依法对8名被告人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和1名被告人故意杀人案进行公开宣判。安龙县领导蔡平、王敬贵、陈磊、梁秀鸿、颜仕亮以及州法院、州检察院、县法院、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等出席宣判大会,社会各界群众约4000多人参加了宣判会。
公开宣判大会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敬贵主持。
会上,县委副书记、县长蔡平在讲话中指出,打击犯罪是一场人民战争,只有全县人民的共同参与,才能取得根本胜利,要鼓舞和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打击违法犯罪的人民战争中。与犯罪分子的斗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充分认识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紧迫性,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对犯罪分子要露头就打,从严打击,保持绝不手软的高压态势。检察、审判机关要协同作战,将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体现到批捕、起诉、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中,对刑事犯罪,要做到快侦、快捕、快诉、快判,让胆敢以身试法的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处。要正告那些负案在逃的不法分子,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那些企图作案的不法分子,要悬崖勒马,立即停止违法一切犯罪活动,如果一意孤行,负隅顽抗,必将受到法律公平公正的审判。
此次公开宣判大会上,安龙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做出宣判,依法判处熊某某、杨某某等8人一年零五个月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处罚金一至十四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至三年不等。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某某故意杀人案作出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将故意杀人犯刘某执行死刑。
据了解,今年以来,随着打击犯罪力度的不断加大,安龙县公安局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97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08人,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55件267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105件18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