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到安龙检查
7月1日,由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一民带领的省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在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永光等的陪同下来到安龙,就《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县人大主任黄朝文、副主任韦安忠、县政府副县长韦世欧以及县扶贫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当天,省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普坪镇、钱相乡、兴隆镇等地,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走访等形式,对乡镇扶贫工作站的机构设置、扶贫对象资料收集整理等进行检查,详细了解安龙县扶贫开发工作落实情况。
在钱相乡,检查组考察了淮山药基地和林下辣椒产业,参观了鑫象牧业优质肉牛养殖场、绿壳蛋鸡养殖基地,详细了解相关产业的发展规模、经营方式、农户受益、扶贫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
检查中,省检查组认为,《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安龙县人大和有关部门积极主动,认真贯彻落实,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实效。
检查组指出,扶贫更要扶智,要进一步吃透政策,研究对策,把扶贫工作做细做实,不仅要做到扶贫对象精准、内容精准,更要做到措施办法精准。要在底数清、情况明的基础上,做好扶贫对象的定性,分类、分步推进扶贫工作,进一步完善家庭档案资料,充分掌握困难群众“一本账”。
检查组要求,扶贫工作,关键要在“扶”字上下工夫,对有能力的要“扶智”,对缺乏能力的,政府要“兜底”,确保困难弱势群体住房安全、生产安全。要充分整合“社保”、“低保”等社会资源,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发挥作用,让不同类型的困难群众在不同程度上实现脱贫致富。
当天,省检查组还来到兴隆镇当朝村贫困户岑之友家中,详细了解她家的人员状况及生产生活条件,鼓励他们在扶贫政策帮助下,战胜困难,勤劳致富,早日过上幸福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