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普安电厂2×660MW一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通过评审
2014年5月28日,普安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中电普安电厂2×660MW一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审会议。由县委、政府有关部门,评估中介机构、有关专家等组成的评审小组原则同意《中电普安电厂2×660MW一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通过审查。评审小组对项目建设实施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和风险进行调查、预测、分析和评估,提出了有效规避、预防和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充分发挥了重大项目及工程建设风险评估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前置作用。
中电普安电厂新建工程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程规划建设4×660MW超临界燃爆机组,一期建设2×66万千瓦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为有效规避、预防和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及说明(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普安县人民政府按程序要求指定评估中介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开展评估论证,通过采取公示、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分析判断并确定风险等级,对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各方面意见及其采纳情况,风险评估结论和对策建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进行了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是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的重要条件之一。中电普安电厂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完成,标志着中电普安电厂项目推进取得新进展,项目的建成,将带动全县、全州经济发展,为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作出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