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财政局四个明确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政纪律,推动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中央、省、州财政及县委、政府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要求,普安县财政局积极行动,“四个明确”在全县财政系统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一是明确检查阶段。此次检查共分自查自纠、重点抽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5月上旬,由财政各分局、各股室开展自查自纠。5月中旬,在财政各分局、各股室全面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县财政局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工作。5月下旬,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财政违法行为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二是明确检查内容。此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1、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重点对涉及财政体制、政策以及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管理业务方面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2、执行《会计法》及机关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情况;3、工作流程设计、工作职责分工的合理性、科学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廉政风险点和违纪风险点查找情况以及廉政风险台账建立情况。4、财政国库管理基础工作情况。重点对支出方面的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制度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支付流程设置、岗位职责、财政国库账户管理、印章、票据、会计档案等基础管理工作的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工作,拨款开单和审核是否分别设置专人负责等;5、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情况。重点对乡镇财政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农资综合补贴和种粮直接补贴“两项”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情况,管理体制、乡镇报账制执行、村财乡代管等情况进行检查。
三是明确检查依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黔府发〔2013〕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开展检查。
四是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安排专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检查。要求认真抓好自查。财政各分局、各股室要按照检查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数据,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要求落实整改措施。财政各分局、各股室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逐项逐条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间,做到对违纪资金、违纪资产处理到位,对违纪责任人员严肃问责。要求按时报送材料。财政各分局、各股室要认真撰写、按时报送检查材料,检查材料包括检查报表、自查报告和整改报告等内容。
通过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将为进一步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第二环节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打下基础,同时将有利益促进财经纪律和制度得到更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