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三个实行严格水资源管理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为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今年,我县从三个方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一是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全县行政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在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中强化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执行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二是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有序推进地下水的开发利用,规范机井建设审批管理;防止地下水过度开发、水质污染、水源破坏,限期关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二是严格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依法足额征收水资源费,实行按计量收费。三是加强水资源管理调度。制定和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方案,对水资源管理实行统一管理调度。
实行用水效率控制。一是严格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建立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实行用水效率控制标体与区域年度用水计划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对超计划或超定额用水单位实行累进加价制度。二是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展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水资源短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高耗水服务业。支持节水技术推广使用、改造和示范工程,积极发展高效益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农业。推动节水器具标准化建设和管理。三是严格节水“三同时” 制度。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实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四是推进非常规水水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开展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加大水资源的循环利用。矿山聚集区要加强矿井涌水处理回用,干旱缺水区要加强雨水集蓄工程建设。
实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一是严格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体系,从严格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二是强化排污口监督管理。对入河排污口要进行登记、审批及监督检查,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扩大入河湖排污口要进行科学论证,对现状排污量超出纳污能力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三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依法制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组织开展饮用水源达标建设,加快实施全国城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备用水源。四是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持河湖健康生态;加强水资源保护,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态修复;推进河湖健康评估;建立健全水生态补偿机制。
通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我县明确“三条红线”目标。一是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20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1.7072亿立方米以内;二是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15年用水效率达到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的降低到35%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62以上;三是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