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三强化落实政府重点工作责任
近日,晴隆县政府印发《2014年县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采取“三强化”措施落实政府重点工作责任,确保完成2014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目标任务。
强化监督检查。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直目标绩效办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协调调度、重点抽查、全程督查、专项督查、实地督查等方式进行检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2014年县政府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强化绩效管理。将2014年县政府重点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作为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计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评总成绩。实行台帐管理,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季度进度目标,逐项明确责任人,完善管理台帐,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实行“季检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制度。
强化行政问责。将2014年县政府重点工作纳入行政效能监察和政府绩效审计。半年工作任务未达到进度要求的,由县监察局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直目标绩效办对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全年工作目标因客观原因未完成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向县政府写出书面说明;因工作不力导致工作任务未完成的,对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