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司法局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制度
为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日前,安龙县司法局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制度。该制度规定,县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4-5个基层司法所,自2014年4月起,联系点既作为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也作为司法行政工作联系点长期坚持下去。作为联系人的局领导将不定期到联系点开展工作联系方式主要采取调查研究与督查指导相结合。
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开展调查研究。深入联系点,了解掌握所联系单位在业务工作、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指导所联系单位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推动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二是认真听取意见。采取走访、谈心交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基层单位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的意见,重点征求对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的意见,以及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联系点制度对局领导深入联系点开展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求所联系的司法所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力戒形式主义,严格程序做好“规定动作”,突出特色抓好“自选动作”,一手抓教育实践活动,一手抓创新变革突破,做到不虚、不空、不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联系点领导要帮助联系单位找差距、找薄弱点、找影响发展的制约因素,同时指导联系单位总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验、发现典型、推出活动亮点。特别重视“四风”问题相对突出的联系点,注重抓好他们的教育帮扶和作风转变,全面提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体水平。三是受指导联系的司法所要做好活动的沟通、汇报工作,如实反映问题,提出合理建议,接受联系点领导的指导,切实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