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多彩贵州美丽晴隆文明行动
今年以来,晴隆县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多彩贵州・美丽晴隆”文明行动。
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思想认识。“多彩贵州・美丽晴隆”文明行动事关全县发展大局,既是省、州的统一要求,又是建设幸福晴隆、和谐晴隆、品牌晴隆、美丽晴隆的要求,是一项基本的民生工程。要求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精力、更实的措施,切实把“多彩贵州・美丽晴隆”文明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做到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部门、各行业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形成声势,务求实效,确保“多彩贵州・美丽晴隆文明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属地管理,强化部门职责。各乡镇政府、各单位按照省州考核内容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部门职责明确专人专抓专管“多彩贵州・美丽晴隆”文明行动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作措施,完善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机制、有经费、有措施、有记录、有成效,加强本单位办公区、宿舍区、卫生秩序责任区域和窗口服务部门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实行单位人员轮班值守值勤制度。涉及到环境卫生、公共厕所、农贸市场、公共交通、旅游接待、行政服务中心、医疗卫生、供电服务、供水服务、通讯服务、银行服务、购物环境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提高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使满意率达90%以上。各单位要教育、管理好本单位职工、家属、子女争做精神文明的先行者,提高文明素质,争当文明公民,自觉做到爱护环境,爱护家园,讲究公共卫生,珍惜保洁清扫人员的劳动成果,自觉维护和创建干净、整洁、卫生、秩序良好的城镇环境。
加大经费投入,提供组织保障。为确保“多彩贵州・美丽晴隆”文明行动的顺利开展,县财政、组织人事部门及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提供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多彩贵州・美丽晴隆”文明行动的宣传力度,按照加大投入、加大建设、加大管理、加大宣传的原则,充分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引导群众支持和参与到文明行动工作中来。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公布举报信箱、设立专栏专题、刊播新闻、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先进典型,倡导文明风气,曝光不文明行为,监督不文明现象,切实为“多彩贵州・美丽晴隆文明行动”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强化监督问责手段,确保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文明行动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办理回复群众反映的问题,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新闻媒体开辟“多彩贵州・美丽晴隆”文明行动专栏,对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存在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给力和群众不满意等突出问题进行***报道和舆论监督。将“多彩贵州・美丽晴隆”文明行动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责任状考核重要内容,县绩效办将“多彩贵州・美丽晴隆”文明行动主要成员单位纳入业务目标主要考核条款,分值不少于10%;县住建局(含县城建监察大队职责归属)不少于30%;对非成员单位纳入公共条款,主要职责是确保办公区、宿舍区、门前“三包”卫生责任区卫生整洁有序和本单位职工文明行为监管,分值不少于2%;对乡(镇)“多彩贵州・美丽晴隆”文明行动县对乡镇的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分值与州的考核分值相同,占10分。县文明行动办、文明办将会同县委政府督查室、绩效办加大过程***管理和动态测评,实行按月检查,季度排名开展督查,形成人大、政协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社会群众监督和专业部门监督的立体监督网络体系。对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督查通报和媒体曝光,对乡镇和单位实行流动红旗和流动黄牌制度。如因工作不够重视,工作措施不得力,工作任务不能全面完成,影响全县在省、州的考核结果的乡(镇)和单位,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制,确保“多彩贵州・美丽晴隆”文明行动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