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财政局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边查边改
普安县财政局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立足“真”字、注重“实”字,边查边改,行动迅速。
普安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正式运行初期,为规范支付行为,对预算单位支付的报审额度和支付程序、支付流程等作了一系列的要求,即:支付额度在10000万元以下,由单位自行审核,网上申请;支付额度在10000万元以上,单位在自行审核后,实行网上申请和纸质申请(提供原始凭证到支付中心复审)。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中,部份单位提出了“简化支付流程,调整报审额度”的意见。预算单位认为,通过两年来的运行,各预算单位已基本熟悉集中支付的流程和核算业务,再延用原支付管理的报审额度和流程,增加了单位的工作量和工作风险。
收到预算单位的意见后,财政局党组非常重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责成支付中心对该项意见进行调研。支付中心通过调研后认为,原有关于集中支付报审额度的有关规定已不适应目前工作的需要,在多方听取各预算单位意见后,提请局党组批准,对原有规定进行了调整。即:一般公务支出5万元以下、采购支出7万元以下、基建支出10万元以下的支出,由单位自行审核。即:单笔申请金额在上述额度以内的支出,按程序报单位领导签批后,直接从网上申请;支付中心相关股室负责人从网上复审并确认支付或退回。一般公务支出5万元以上、采购支出7万元以上、基建支出10万元以上的支出,单位审核后报支付中心复审。即:单笔支付金额在上述额度以上的支出,按程序报单位领导签批后,从网上申请的同时,附纸质《申请》及相关***送支付中心复审。支付中心相关股室负责人进行复审并提出确认支付或退回意见,报中心领导签批。通过整改,进一步增进了与各预算单位的关系,简化了支付程序、提高支付效率,得到各预算单位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