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审计局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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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9日发表
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审计机关的职责是对各单位“三公”经费进行审计。为做好此项工作,普安县审计局安排3人,从2014年3月4日起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促进各单位加强自我管理、规范开支行为、提高节约意识、杜绝奢侈浪费,推动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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