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扎实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职责。该县将“四在农家q美丽乡村”六项行动计划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等专项规划。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相关副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六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分别牵头组织协调推动,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乡(镇)负责人和驻村干部分片包干,定责定岗定时,组织村支两委做好宣传发动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是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工作原则。坚持“长期规划、分年实施、整村推进”的实施原则;坚持“沿河村寨先行、集中村寨为重、偏远村寨分步推进”的步骤原则;坚持“生态宜居、突出特色、惠及于民”的效益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全民参与、共建共管”的管用原则;坚持“定期督查、按月调度、年度考核、严格奖惩”的考核原则。通过争取项目、财政统筹、金融贷款、社会参与和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筹集资金,确保六项行动计划建设资金额度和建设规模总体高于全省平均数。
三是拓宽融资渠道,强化资金保障。该县要求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按照各项行动计划的投资计划和资金需求,千方百计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统筹用好财政资金,县财政将六项行动计划项目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自筹资金到位。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在全县全面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林权(简称“三权”抵押贷款)。金融机构对六项行动计划项目优先安排贷款,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引导群众对直接受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发动农民群众自建、自用、自管。对群众能实施好的项目交由群众实施。对群众参与积极、基层干部工作得力的村寨给予优先扶持和奖励。
四是加大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成效。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资金公示制,资金数额、用途、程序、效果等向农民群众及时公开。明确县审计局加强前置审计、在建审计、***审计、结算审计和绩效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县监察局加强行政监督,严肃查处工程实施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县直牵头部门对六项行动计划按月调度、按季抽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县政府督查室强化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县绩效办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六项行动计划考评奖惩办法,定期开展绩效评估,强化绩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及时有效整改,严肃行政问责。加强后续管护,建立管护长效机制,明确建设主体、产权归属、职责权益等,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投资建设和管好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的积极性,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