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活动
近日,晴隆县工商局紧紧围绕“3・15”活动主题――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出台了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15”活动方案,为开创全县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夯实基础。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立了消费者组织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新定位、新职责、新制度。活动要求全县工商干部职工和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要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来认识,作为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来落实,作为维护消费者“新权益”贯穿于自己的行动中,作为深化工商改革、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新责任”。
――组织开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用权、过期变质、商业欺诈等行为。组织开展“3・15”宣传咨询进校园活动,提高中小学生的消费维权能力。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现场会,提高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影响力。通过网络媒体组织开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网上消费维权知识竞赛,扩大宣传影响面。举行“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专题座谈会,促使理事成员单位依法履行应有的职责。开辟专题电视节目,发表电视讲话,滚动播放消费警示和提示;同时加大查处案件曝光力度,将查获的各种假劣商品进行集中销毁,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通过电视台予以曝光,震慑不法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