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三明确三强化做好村干部离任交接工作
安龙县在第九届村级换届中,坚持“三明确三强化”,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使村干部离任交接工作规范有序。
明确交接内容,严格程序,强化“规范交接”。一是细化交接内容。主要分为重点工作、财务资产和其他事项。重点工作包括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本村(居、社区)发展规划、工作思路、目标任务、项目建设、干部和党员队伍建设;财务资产事项包括固定资产和集体资产增减、任期内债权债务、个人保管和使用的公物以及村(居、社区)“两委”公章、各种档案资料、重大历史遗留问题等。二是规范交接程序。统一制作了《安龙县村干部离任交接通知书》和《安龙县村干部离任交接书》,制定了离任交接工作流程,规定交接期限,不得突击履行财务审批权,确保离任者不交“马虎帐”,接任者接收“明白帐”。
明确交接纪律,监督到位,强化“刚性交接”。 一是搞好离任审计。成立由乡镇纪委、财政分局、片区领导和包村干部等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对村级财务收支、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村级债权债务、生产经营性和建设项目的发包和管理情况,以及农民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进行清理和审计,并在村务公开栏向村民公布,对交接过程中有群众举报属实的,及时提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对查实的违规违纪问题,强化问责措施,坚决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二是强化过程监督。各乡镇(街道)指派专人与离任村干部和接任村干部进行离任(任前)谈话,下发《安龙县村干部离任交接通知书》,对离任交接事项提出具体要求,监督离任村干部与接任村干部现场交接工作。三是健全文书档案。统一印制了《安龙县村干部离任交接书》,交接双方对需交接的有关事项确认无误后,在《交接书》上签字,交接双方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村级“两委”各存一份,作为永久档案保存管理。
明确交接责任,扩大范围,强化“全面交接”。一是提高交接认识。离任村干部对移交事项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应交未交事项或移交资料失真的承担相应的责任。接任村干部对需要交接但交接时未办理手续的事项,要同离任村干部搞好沟通衔接工作,补办交接手续。二是界定交接时限。要求离任村干部在宣布免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交接手续,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在15日内完成交接手续。对未按照时限要求久拖不交或交接失实的,由镇党委、政府批评教育,直至问责。对涉及违法违纪问题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进行处理。三是做到全面交接。除对村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外,还将范围拓展到公共财物的交接,做到既算“经济账”,又算“政治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