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开展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及液化气站安全检查
近日,晴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覃国洲,县政府副县长刘舟率县公安、安监、工商、住建、莲城镇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对城区内烟花爆竹销售单位、液化气站进行了突击检查。
检查中,检查组重点对烟花爆竹进货渠道、存储场所消防安全、液化气站的防爆、防火、防雷、降温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整好用,是否定期检测,日常巡查检查是否到位,值班制度防火检查和巡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工作人员对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掌握,责任是否落实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检查组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要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销售,做到合法经营;要加强储存及销售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护措施,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在显著位置设置禁火、禁烟标志,确保安全;要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责,确立主体防范意识,加大消防器材、设施维护经费的投入,落实内部自查自检措施,确保组织、制度、器材设施和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努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