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小微企业暂免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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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9日发表
近日,记者从县国税局获悉,我县从本月纳税申报开始后,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
为推动小微企业转型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不断扩大就业规模,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文件对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税。据统计,我县正常征管的小规模纳税人有194户,根据测算大约有近75户未达2万元起征点,未达起征点的户数占全部小规模纳税人的38%。小微企业增值税起征点政策,将惠及全县4成小规模纳税人。这部分纳税人全年合计减免税额共计55万余元,继“营改增”减税后再次释放改革红利。
县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县国税系统将在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方面不断推陈出新,积极落实,把这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不折不扣的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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