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三措抓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工作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2010至2012年度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迎接国家审计署审计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县采取:
一、强化组织,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县扶贫(发展)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学习了全省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自查自纠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0至2012年度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自查自纠工作任务,明确要求凡涉及扶贫项目资金的乡(镇)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抓好抓实。
二、明确目标,认真实施。由县政府办牵头,县扶贫开发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抽调专人组成3个检查组,以“清理、整改、完善、提高”为目标,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为重点,做到不遮丑、不护短、不走过场,根据检查内容,逐一查找问题,逐项逐条梳理,对资金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三、加强反馈,切实整改。对在自查自纠和检查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实施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对客观因素造成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的、发挥效益不明显的,要实事求是向检查组汇报。同时,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