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种植业保险试点工作启动
6月28日,兴仁县政策性种植业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在县政府一楼会议室召开,标志着该项工作正式启动。副县长张丙乾出席会议。
按照省、州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2013年我县农业保险县承保试点品种春夏季为玉米、水稻;秋冬季为小麦、油菜、冬种马铃薯,范围为全县各乡(镇、街道)。保险责任为因暴雨、洪水(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低温、旱灾、病虫害等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保险金额是:玉米、水稻每亩保额300元;小麦、油菜每亩保额250元;冬种马铃薯每亩保额400元;保费中央补贴40%、省级补贴25%、州级补贴4.5%、县级补贴10.5%、农户自交20%。
我县2013年度农业保险试点计划面积37万亩,其中:玉米15万亩、水稻11万亩、小麦6万亩、油菜 4.5万亩、冬种马铃薯0.5万亩。计划总保费69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279.2万元、省级财政补贴174.5万元、州级财政补贴31.41万元、县级财政补贴73.29万元,农户自筹139.6万元
为加强此项工作领导,我县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孙杰任组长,成员从县监察、财政、农业、平安保险等相关单位抽派。主要负责保险方案制定、投保政策宣传、配套保费落实、投保面积落实、灾情面积统计、保费收取、赔付兑现等工作。
张丙乾强调,种植业保险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希望大家落实好农业保险这一惠民政策,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并要求各乡(镇、街道)一要积极配合承保单位开展有关工作,明确1-2名协保员,具体负责保险业务相关工作。二要强化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农业保险专题会议、编印张贴墙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内容。引导农户主动、自愿参加农业保险。三要加强协调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做好灾情统计、汇总和保费收取等工作,将承保作物面积层层分解落实到村组、农户、田块;财政部门要协调好农业保险有关事宜,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的预算、筹集、拨付、管理、结算、监督等工作;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农业保险运作过程的监督、检查;农业部门要做好农业灾害鉴定技术服务和灾情查勘、定损等协调工作;水务、气象部门要及时分析会商天气形势,预报可能出现的农业灾情,以便早做防范,减少农业损失;发改部门要做好灾后赔偿过程中农用物资及农业产品等价格的核定工作。四要抓好时间及进度安排。7月1日前各乡(镇、街道)将协保员名单报县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2日前承保单位完成对参与保险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7月15日前签订水稻、玉米投保单,11月1日前签订小麦、油菜、冬种马铃薯投保单,投保单自签订后次日零时生效;12月10日前完成2013年种植业保险试点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