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文化广电执法大队与娱乐场所经营业主签订责任状
为进一步提高娱乐场所经营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切实抓好各文化娱乐场所的禁毒工作,5月28日,县文化广电执法大队与城区18家娱乐场所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状》和《禁毒目标管理责任状》。
《消防责任状》明确了各场所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娱乐场所在日常经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防范意识,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制度;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要求经营业主每月定期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培训,营业时,不超过额定人数,场所内不准设置员工宿舍。并根据《禁毒目标管理责任状》中规定,在大厅醒目位置和包厢内设置禁毒宣传警示牌,建立防毒巡查制度,加强对场所从业人员的防毒、制毒的宣传教育。若对场所内存在的涉毒活动没采取积极行动制止的,将追究经营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经营单位业主纷纷表示,一定会认真履行好承诺,带头做好消防安全和禁毒工作,消除火灾隐患,达到无毒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