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人大机关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
5月7日,普安县人大机关积极组织召开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和中组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实普,副主任杨廷奉、王强、张建英、孔祥顺、李学富、王邦翠及人大全体干部职工出席,会议由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黄昌富主持。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实普指出,中央办公厅和中组部颁布实施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对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提出了总要求。常委会领导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其内容和要求,在带头贯彻执行好四项监督制度的同时,积极做好学用结合的文章,做四项监督制度的明白人,在人大机关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全力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人大机关要将采取向全体干部职工发放学习资料的形式,以“学、讲、写、考”的方式进行,坚持做到原原本本学习文件条文,认认真真记录读书笔记,全力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并在适当时候以机关支部名义开展交流活动。要坚持学以致用,营造风情气正的干部工作环境和氛围。做好此项工作,事关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全局,是深入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实现我县跨越发展、长治久安以及与全国、全省、全州一起进入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县人大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学习好、贯彻执行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水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严格的法律程序保证选准、用好干部,进一步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为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王主任特别强调,常委会党组坚持把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加强干部选任工作、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常委会党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加强常委会党组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特别是要坚持好常委会集体议事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全面提高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把学习宣传四项监督制度作为长期的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列入日常学习、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搞一阵风,真正使其入脑入心、熟知应会。三是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严格以规章办事,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强化监督检查,完善举报措施,发挥制度应有的作用。
会上,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及各委室主任作了表态发言,大家一致表示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自觉遵守四项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