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13个乡(镇街道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办公室全部挂牌成立
根据省、州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顿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发电〔2013〕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三年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3〕37号)等文件关于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为切实解决当前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警力不足、全县部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失管失控的问题,确保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和畅通,安龙县13个乡(镇、街道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办公室)全部正式挂牌成立。
安龙县各乡(镇、街道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办公室)的站长或主任由各乡(镇、街道办)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副职由派出所长、安监站长、农业服务中心主任等担任,并明确了专人负责处理相关日常事务。各乡(镇、街道办)的交通安全管理机构成立后,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专门从事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