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一季度安全生产实现四降目标
普安县一季度各重点行业、领域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0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约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10人、受伤人数减少27人、直接经济损失减少约465万元,分别下降了42.9%、100%、96.4%和99.7%,事故多发、频发严峻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稳定。
为认真吸取2012年地瓜镇宏发煤矿“2.9”顶板事故、楼下镇马刀地煤矿“2.10”煤与瓦斯突出较大涉险事故、雪浦乡石桥河“6.19”面包车非法载客坠入水库路外事故、楼下镇安利来煤矿“7.25”涉险事故、楼下镇能通煤矿“11.29”煤与瓦斯突出较大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好国家安监总局《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切实强化县域煤矿、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遏制住县域事故多发、频发严峻势头,确保县域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2013年以来,普安县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安全生产三年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及省安委办《关于做好春节煤矿复产(工)验收工作实行全覆盖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和省、州系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建立了《煤矿安全隐患会诊督办制度》、《隐患登记挂牌督办制度》、《安全生产工作过错倒查制度》等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健全了副县级领导、乡镇领导、安监员煤矿包保、驻矿安监员常年驻矿盯守煤矿安全监管机制,并由县安监局抽派技术骨干组成三个煤矿安全检查组采取联合执法、综合流动巡查等工作措施,按照“隐患登记、挂牌督办、专人负责、复查销号”的安全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原则,常年驻矿区对煤矿井下煤层自燃、瓦斯超限、水害、非法越层越界开采等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排除治理,督促煤矿企业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项目和井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视频监控系统、井下紧急避难硐室、井下瓦斯综合抽采利用系统达标建设,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落实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加大安全资金投入、配足配齐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强化从业人员班前安全教育培训、配足配齐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人员,搞好原煤生产技术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指导和协调服务,有效防止了煤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由公安交警、安监、住建、国土、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组成安全综合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县域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依法对无证驾驶车辆、超速超载、酒后驾车、无证非法载客等道路交通安全非法违法行为及无证盗采国家矿产资源、无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使用未经相关资质部门合格检测检验的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和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季度,全县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18个(次),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455条(处),已整改落实446条(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率为98.2%,累计下达执法文书207份,依法对无视安全监管指令违规启封17号煤层建设的楼下安福煤矿、马刀地煤矿等一批企业进行了停产整顿、罚款等行政处罚,有效规范了县域各重点行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