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序开展
兴仁县包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在内的“六创”工作自3月11日正式启动以来,所涉及的工作部门积极行动,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
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兴仁县于2011年被评为全省“文明县城”。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全省文明县城创建成果,结合兴仁县实际和2016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兴仁县确立了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在内的“全国全省卫生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县、全国全省平安县、全国全省生态县、全国全省先进文化县”在内的“六创”工作目标。近日,记者就“六创”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开展情况采访了县“六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负责人。
“一是周密制定方案,科学细化指标,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的责任;二是抓好统筹调度,及时获取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使创建的各项指标真正落实到位。在此,我们通过媒体大力宣传,就是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广大的干部群众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支持和参与‘六创’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兴仁做出应有的贡献。”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姚泰昌就该项工作开展的情况向记者透露。
为使兴仁县“六创”工作及时进行并取得实效,目前,兴仁县县委宣传部、组织部、教育、文体旅广等涉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40余个单位部门正积极行动,切实加强宣传,通过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