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五要求全面推进2013年民政工作和社会救助工作
为切实有效推进2013年全县民政工作和社会救助工作,普安县严格要求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按照“深化认识、狠抓落实、转变作风、加强协作、廉政勤政”等“五要求”全面推进民政工作和社会救助工作:
一是深化认识,激发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深刻领会“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充分认识民政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激发奋力拼搏、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状态,积极在工作中创业、创新、创优。二是狠抓落实,增强更加强烈明晰的责任意识。按照县的统一部署,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分解到岗位,责任到个人,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于社会重点关注的民生问题,要重点督查,做好***督办。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开展***考评督导,对贡献突出的乡镇、部门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多管齐下,切实增强各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三是转变作风,建立更加和谐融洽的干群关系。坚持心系群众、竭诚服务群众、扎扎实实惠民生、谋民利、聚民心。以优良的工作作风为民服务、为民办实事。四是加强协作,形成更加持续有力的互动机制。部门与部门、部门与乡镇间加强协调和配合,共同推进民政事业向前发展。民政部门要敢于组织协调,积极主动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沟通,争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民政事业上台阶、上档次、上水平。五是廉政勤政,打造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严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民政资金专项管理,树立民政资金“高压线”廉政意识,建立外部监督和内部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切实做到靠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并定期开展民政资金专项督查工作,坚决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民政干部队伍风清、气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