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创新开展基层人大工作
党的十八大从我国改革发展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出发,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总体要求,作出了重要部署。报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作为人大工作者,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创新开展好基层人大工作。
一、要创新人大工作思想观念。思想不通则落实不力,观念落后则裹足不前。没有观念上的创新,就不会有新的思路和举措。基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始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人大工作,指导人大思想观念的创新。一是从思想上正确认识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抛弃人大只是“走过场”、“走程序”、“橡皮图章”以及人大是“二线”、“人大干部已到站”等种种错误思想,提高人大是权力机关的认识;二是增强民主法制意识,真正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人平等”的观念;三是树立人大工作信心。真正理解基层人大及其常委会既是法定的民意机关和代表机关,更是法定的权力机关,理顺人大机关与党委机关和政府机关的关系,围绕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创新开展人大工作。
二、要创新人大工作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好的思路来源于创新。新形势、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我们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科学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累新经验,走出一条符合新时期创新人大工作的新路子。要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紧密结合人大职能和当前形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随时掌握社情民意,立足自身工作特点,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要立足本地实际,围绕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选题,提出符合本地实际,能够推动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到选题选到需要上,审议审到点子上,监督监到关键处,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三、要创新人大工作方式方法。改进和完善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程序和方式方法,是创新人大工作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目标中提出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民主形式更加丰富,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发挥。我们要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一是要不断改进基层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法定职权的方式方法。基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完善议事规则,提高议事质量。重点把握好本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审查批准好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预算和执行情况,以科学的民主决策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二是要不断改进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首先,基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科学决定新形势下的监督内容,把监督的着力点放到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上,把监督的落脚点放在推进党委工作部署的落实上,围绕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进程,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内容,提高监督实效。不断推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其次,要科学运用监督手段,本着参与不干预、监督不越权,支持不失职的原则,不断完善会议审议、调查视察、检查评议等常规监督形式,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督促“一府两院”加强和改进工作,以科学的监督成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三是不断完善人事任免制度。要创新任前把关,任后监督机制,不断推行和完善任前法律考试、施政承诺、投票表决等行之有效的制度,进一步改进人事任免程序和方法。根据党委的人事任免建议,真正把有能力带领人民群众实现小康目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要进一步注重人事任免监督工作,对履职不力,执行人大决议、决定不到位的干部要依法采取措施,以科学的用人机制从组织上保证小康社会建成目标的实现;四是要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党的十八人大提出要提高基层人大代表比例,降低领导干部代表比例,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健全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制度,优化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这充分说明了***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工作。因此,基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畅通代表渠道,积极向代表通报政情,反映社情民意,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建立代表之家,多形式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深化代表活动内容。积极引导代表关注民生,使其在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五是要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调研工作。总体来看,基层人大及其常委会普遍存在审议意见质量不高、大而空、审议意见留于形式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提出审议意见不具体,针对性不强,加之多数县(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人员专业结构不合理,县委安排到人大工作的同志主要是为其找位置,没有考虑到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导致提出的审议意见不深、不准、不专业。对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应本着选择课题要精,调查研究要深,反映情况要实,意见建议要科学可行的原则,确保人大调研工作起到实效。
四、要创新人大工作机制。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方式、方法,进而形成制度,让每一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职权能够做到行使到位、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避免基层人大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对科学的制度和机制我们要总结完善,对不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必须剔除,对已被实践证明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总之,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的领导,坚定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监督法》的要求,紧紧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等方面的工作认真履职,创新开展人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人大及其常委会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