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公安局出台普安县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考评办法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黔西南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强力推进普安县公安派出所消防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日前,普安县公安局结合全县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普安县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考评办法》,并明确将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公安工作年终考评之中,该《办法》的出台将有力推动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三级管理工作。
该《考评办法》将考评内容分为组织领导、业务建设、规章制度、业务学习、监督检查、消防执法、火灾调查、行政处罚、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培训、目标责任、消防基础建设、火灾预防13个项目,并对每个项目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了细化和量化,明确了评分标准,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一是网上考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公安局具体实施,每月6日前利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对各乡(镇)派出所上月开展的消防监督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并公示。各乡(镇)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网上考评工作由县公安局具体实施,每月4日前利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对本地派出所上月开展的消防监督工作情况进行考评。二是年终考评。每年11月8日前,县公安局联合治安大队、消防大队等组成考评组,采取实地检查各乡(镇)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实地抽查各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基础台帐,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档案、资料,实地抽查辖区内派出所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村寨等形式对各乡(镇)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并结合每月网上考评和年终考评成绩算出各乡(镇)派出所年度综合考评成绩。
奖惩:1、县公安局每月对各乡(镇)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进行通报,对每月、每季度考评前三名且达到良好以上档案的乡(镇)公安派出所进行表彰。2、对全年消防工作考评良好以上档次且排名全州前三名的派出所,县公安局将提请州公安局表彰为“年度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优秀单位”;对全年消防工作考评良好以上档次且排名全州前三名的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或民警,县公安局将提请州公安局表彰为“年度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优秀民警”;3、对符合嘉奖、记功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嘉奖、记功奖励;4、对消防监督工作考评不达标的派出所将通报批评,责令向县公安局说明情况,并取消当年度综合评优资格。
《普安县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考评办法》可操作性强、工作目标任务明确。该考评办法的制定出台,为推动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推进了派出所消防工作规范化建设更好更快的发展,使全县派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得到了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