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污水处理工程达一级排放标准
近日,记者从兴仁县污水处理厂了解到,兴仁县污水处理工程自2010年 4月试运行以来,不断改进和完善,目前水厂、管网运行状态良好,各项运行指标逐步提高,达到设计一级排放标准要求。
该污水处理工程分为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两大部分,设计总投资2601万元;日处理污水能力为1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厂占地13000平方米,每年可排放用于工业或农田灌溉的水300万立方米;工程于2009年3月开工建设,2010年4月竣工试运行。建成投用后,县供水总公司建立自己的维修、维护队伍,派出人员到外地学习污水处理运营管理、运行操作规范,全面掌握水厂工艺流程管理技巧;与南京、上海、贵阳等地建立友好互动的交流学习平台,寻求对口技术支援;县环保局还派驻了运行监督员,随时掌握污水处理厂的设施运行和污泥清运情况,不断推进污水处理厂运行标准化合规范化。
2011年11月经过国家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专家督查指导后,投入113万新增200千瓦财油发电备用电源、监测设备、更换氧化沟推流器等设备,使得运行稳定性明显提高,排放标准逐步提高,出水各项指标达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仅2012年上半年,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104万吨,平均日处理水量为0.63万吨,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COD)255.06,氨氮234.63吨,产污泥量97.11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