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青山百合片区市政工程竣工验收
12月21日,青山开发管委会组织百合片区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会议,标志着这个投资5000余万元,群众盼望已久的市政工程正式竣工投入使用。
百合片区市政工程包括市政道路6.1公里,其中40米宽道路1.2公里,24米宽道路0.41公里,12米宽道路4.3公里,10米宽道路0.19公里;给水(含消防)管网11.09公里,排雨水管网7.6公里,排污水管网7.6公里,路灯430盏(其中中华灯91盏,悬臂灯339盏),道路绿化2500 M2,行道树2018棵,广电网络管线1.24公里。该项目的业主是普安县普兴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设计方是黔西南州交通设计院,采用BT融资模式建设,通过BT竞争性洽谈选定黔西南州方程建筑总公司投资和施工,黔西南州正诚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普安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监督,从2009年11月5日正式开工,历时三年。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省、州领导高度关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领导多次到现场调研指导,得到省州住建、国土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其列为我县重点工程,明确副县级领导挂帅,从县住建、国土等部门抽调人员搭建项目班子,在县住建、国土、发改、环保、审计、电力、电信等有关部门以及青山镇人民政府的密切配合下,施工单位精心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认真监理,于11月下旬全面完成了施工任务。在施工单位自验、监理组织初验、县质监站进行预验并在完成整改的基础上,报经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于12月21日正式组织竣工程验收。
验收会议期间,参加验收的勘察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质量监督方以及县有关部门的与会人员现场对工程观感质量 、安全及使用功能进行了实地检查,会上查阅了工程竣工资料。一致认为已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基本完整,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有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合格,同意验收交付使用。
县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大队、水务局、公路管理段、交通运输局、青山供水公司、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局、广电网络公司、青山城管队等单位负责人以及青山镇政府领导参加了验收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