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下达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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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9日发表
为促进公共文化活动持续开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障农村公共文化活动持续开展,近日,兴仁县财政局及时足额拨付上级下达农村文化建设资金100余万元。
此次下达的农村文化建设资金26%用于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店(与农村党员远教教育服务点共建),其中主要用于宽带接入、运行维护及开展文化宣传讲座等有关活动;26%用于农家书屋书报更新、日常运行及举办读书活动等;32%用于农村文艺演出活动,且用于行政村自行组织开展各类演出活动;16%用于农村体育活动。
据了解,本次下达资金为80%的中央专项补助资金(6044元/村),20%的县级专项配套资金(1520元/村)由县级财政承担。此次农村文化建设资金的下达,确保了兴仁县农村文化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有效推进了兴仁县新农村文化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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