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人大开展部门工作评议
根据《监督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有效促使“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依法履职,切实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能,自11月初开始,县人大对县农业、教育等部门进行工作评议,此举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普遍认为,县人大真正履行了职责,有效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大常委会组织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是《监督法》赋予的职权,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重要形式,是推进民主制度更加完善的需要。依法开展评议,加强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一府两院”的法定义务。
通过法定程序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具有强大的权威性和制约性。工作评议综合运用了视察、调查、检查、询问、审议、测评等各种方式,融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人大代表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为一体。把监督事和监督人有机结合起来,工作的力度大,监督的透明度高,整改的要求严,更能彰显监督实效。
为保证本次评议活动顺利开展,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和工作评议方案,并向社会发布公告等。在本次工作评议中严格做到“三个把握”:一是把握评议工作“三论”“三不论”。即是在评议中我们只论教育成果,不论如果怎样;只论口碑如何,不论奖杯多少;只论振兴普安教育行动,不坐论心动。二是切实把握评议工作“三评三看”。即把握好评认识问题看态度,评队伍建设看作风,评工作成效看变化。三是切实把握好评议工作“三评三改”。即被评部门要切实做到未评先改,边评边改,以评促改,把问题整改真正落到实处。
县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的同志严格对评议意见的督办力度,促进部门整改落实。必须以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整改标准,对整改不彻底、解决问题不到位的,县人大常委会要求重新“补课”。
总之,此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预计整个活动将在12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