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工商局及时安排第四季度微企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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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9日发表
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做好第四季度培育发展微型企业工作的通知》(黔工商办〔2012〕134号)文件精神及11月20日“全州微企发展工作推进会”要求,普安县工商局及时对全县第四季度微企发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在全州微企发展工作推进会召开后,我县立即安排部署全县第四季度微企工作。
二是召开局党组会议及分局长会议,将全县90户任务分解到各分局,把第四季度微企发展工作及任务落到实处,要求争取在12月15日前将执照发到创办者手中。
三是于11月23日下午,组织协调县质监、林业、建设、环保、农业等部门召开会议,共同商讨如何为创办者尽快办理前置审批手续,确保不因前置审批手续的办理影响微企营业执照的发放。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为普安县第四季度微型企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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