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三年发放家电下乡补贴3300余万元
近日,笔者从兴仁县财政局获悉。自2009年家电下乡政策启动后,兴仁县积极组织实施,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截止目前,全县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66934台,发放补贴资金1576.34万元;销售汽车摩托车24228辆,发放补贴资金1747万元,累计发放汽车摩托车和家电下乡补贴3300余万元。
据了解,汽车摩托车和家电下乡政策启动近三年来,县财政局利用多种渠道,及时将汽车摩托车和家电销售及财政补贴流程告知农民,并通过有线电视、宣传资料、大小会议等形式引导农民放心选购汽车摩托车和家电产品。全面实施简化补贴审核兑付程序改革,实行汽车摩托车和家电下乡的品牌、价格和补贴程序张榜公示。重点加强网点监控管理与网点人员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汽车摩托车和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检查,严防各类骗补等违规行为发生。同时,为确保补贴兑付到位,对已领取补贴的农民,采取电话回访、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定期抽查,确保真实兑付,对未有效落实进、销、存台账管理制度和未及时清算补贴资金、有骗补或虚假销售行为等严重违反家电下乡政策的销售网点从重处罚,保证了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有效落实。
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全县累计销售汽车摩托车24228辆,家电下乡产品66934台,销售金额27500万元,发放补贴资金33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