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与中国国电集团签订煤炭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近日,兴仁县政府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广西分公司在南宁签署煤炭产业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框架协。双方将不断深化煤炭领域务实合作,进一步加强双方在产业结构、市场对接、资源整合等方面的融合互补,实现煤炭生产和电力企业的优势互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郭玉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勇、副县长张颖、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长王启斌,中国国电集团相关领导及县工特局、相关煤矿负责人代表出席签字仪式。副县长张颖、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经理周平平代表双方在协议文本上签字。
根据协议,双方将按照“保障生产、互利互惠”的原则,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广西分公司的所属火电企业与兴仁县煤矿企业签订长期煤炭购销协议,并取消煤炭销售中间环节,煤矿企业和火电企业直接签订销售合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广西分公司的所属火电企业将逐步扩大兴仁县的煤炭使用量,在近期争取煤炭购销量达100万吨。根据协议,双方将定期交流沟通、洽谈合作的同时将在电煤购销合作的基础上探索煤炭资源开发、煤炭分选、煤炭物流、煤电一体化等范围内开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