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安全生产三高一严,为党的十八大保驾护航
从9月24日起至10月底,普安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开展地毯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以实际行动为2012年国庆、党的“十八大”保驾护航。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生产经营单位、乡镇自查自纠,副县级领导率队检查、县四大家主要领导率队督查的方式进行。为确保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普安县委、县政府实行“三高一严”:
一是组织领导规格高。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及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政府办,办公室人员从县委办、县政府办抽调。
二是检查督查层次高。将道路交通、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消防、食品药品、校园安全、地质灾害、电力、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按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工作分工与行业邻近相结合分成五个检查组,每个组由县委、县政府一名副县级领导担任组长率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工作人员深入各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同时,县委书记、县长、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县纪委书记分别率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办、县纪委(纪工委)对一个安全检查整治组工作开展情况、人员到位情况进行督查。
三是检查工作要求高。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复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四不放过”原则,检查工作做到不漏行业,不漏生产经营单位、不放过一起违法违规行为,不放过任过一个隐患,对查出的隐患,严格治理程序,全程***督促整改,消灭隐患,不留死角死面和盲区,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敷衍了事的企业或个人,严惩重罚,确保实现“零隐患”、“零事故”。
四是工作纪律制度严。各检查组人员在安全检查期间取消节假日和双休日,继续坚守检查工作一线,待检查工作结束后由各单位自行调休。在检查工作中,坚持“四严”,违者重处。即:严禁吃拿卡要、拖延推诿、故意刁难企业;严禁走马观花,对隐患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严禁包庇、纵容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只说不干、放松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