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七大机制激发村官干事活力
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兴仁县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村官”管理的有效途径,通过“七大机制”,有效激发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
一是实行分类管理机制。将全县162个村(居、社区)分为一、二、三类村,考评分为100分。考评得分95分(含95分)以上为一类村;85分到95分为二类村;75分到85分为三类村;75分以下为等级外的村。二是实行分类报酬差别制。村常务干部报酬设定为一类村每月2000元,二类村每月1600元,三类村每月1200元。三是实行基本报酬和绩效考核机制。村常务干部的报酬由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报酬每月按人均500元计发。绩效报酬一类村每月1500元,二类村每月1100元,三类村每月700元,等级外的村无绩效报酬。基本报酬按月发放,绩效报酬根据季度的考核结果,季度兑现。四是实行增比进位制。村(居、社区)类别的划分,实行一年一定,以上年四个季度考核加权平均分认定。五是实行季度考核机制。考核指标为人口计生工作60分,信访工作10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0分,党建工作10分,其他工作10分。考核程序为乡镇自查,县级抽查。六是实行绩效报酬逐年递增机制。从明年开始,一类村村常务干部绩效报酬年每月增加200元;二类村每月增加100元。根据连续年限,按以上标准逐年递增,增加到3000元每月时,重新研究递增幅度。七是实行奖惩机制。对年终考核由二类进入一类的,奖励村(居、社区)工作经费3000元,各奖励村常务干部2000元;三类直接进入一类的,奖励村(居、社区)工作经费5000元,各奖励村常务干部3000元;等级外进入一类的,奖励村(居、社区)工作经费6000元,各奖励村常务干部4000元;三类进入二类的,奖励工作经费1000元;等级外进入二类的奖励工作经费2000元。同时对一年内每季度考核为等级外的村(居、社区),出现一次全县通报批评;出现两次由县委、县政府责令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对村两委班子进行诫勉谈话;出现三次对村两委班子进行组织处理和依法进行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