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
众所周知,乡镇、企业专职消防队大多只配备一辆小吨位消防车、五六名队员,由于人员少、装备差、力量弱、只能扑救一般初起较小的火灾,一度时间这些专职队在社会上曾被群众戏称为“游击队”。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际,普安消防大队紧紧依靠当地政府,从政策、装备、人员、待遇和技术等多个方面进行扶持指导,从而全面加快了乡镇专职消防队的规范化建设步伐,城乡消防安全保卫形势大为改观。
一是强化政府领导,整体地位显著提升。乡镇专职消防队作为乡镇政府自发组建的消防队伍,多数都处于“大火灭不掉,小火乱掺和”的尴尬境界。为了改变这种现象,普安消防大队立足辖区消防安保力量实际,在充分发挥现役消防主力军的基础上,积极与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协商、研究,最终与各级乡镇签订了强化专职队伍建设的责任书并坚持做到常抓常议,不断在资金和人员上加大投入,使专职消防队的在乡镇政府层面的地位明显提升,为全面建设高素质、高质量的专职队伍奠定了基础。
二是集中组织培训,实战能力明显增强。车辆装备差、人员能力弱,缺乏正常有效的技能培训是专职队伍面临的通病,为有效提升乡镇专职消防队员的业务能力和战斗精神,大队制订出周密的集训方案,将专职消防队伍全部拉进现役队伍中,开展正规化消防业务集训,用高标准、严要求对专职队员的体能、技能和业务水平进行训练。同时,帮助专职队员培养与火魔作斗争的勇气和信心,力争通过分批、分期的集中培训将这些消防“游击队”变成“正规军”,使专职消防队伍的灭火救援能力得到长足有效提升。
三是多项扶持,队伍建设规范有序。按照公安部消防局《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中器材配备相关要求,大队结合当地实际,积极与政府主管部门和领导开展调研协商,最大限度地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为专职队配齐车辆装备;在人员选配上,大队每年将中队的复退业务骨干向各专职消防队输送,使人员素质得到保障;在队员的工资待遇上,大队积极协调政府统一参照当地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统一发放,并按照高危行业补助和参与扑救火灾次数,逐步提升队员社保、医保、伤亡保险及服装、伙食等保障水平;在营房建设上,采取政府扶持与乡镇、企业单位投资相结合的办法解决,极大地推动了专职消防队的建设步伐,使全县多种形式专职消防队伍的发展逐步走上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