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到兴仁开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琼、副州长曾孔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芝桦,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邓启鹏,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邱国权,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蒙贵翠,副县长靳龙方等陪同检查或参加座谈。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检查了兴仁县交乐汉墓群14号墓和三家寨道堂。每到一处,执法检查组一行都详细询问文物保护、管理等工作情况,并听取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文物管理工作的情况介绍。
实地查看后,在兴仁大酒店召开的汇报会上。副县长靳龙方代表县政府向检查组作了工作汇报。近年来,兴仁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政策,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要求,多措并举,加大投入,积极开展文物保护、管理、普查、征集、研究和宣传等各项工作。使《文物保护法》得到了切实有效的执行,文物保护事业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文物保护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不断加强文物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文物保护意识。做好文物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夯实文物保护工作的基础;另外,不断拓工作渠道,完善各项措施,规范文物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预防文物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靳龙方还就兴仁县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检查组进行了汇报。
听取汇报后,检查组对兴仁县文物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检查组认为,兴仁县对贯彻文物保护法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效果很好。全县文物保护工作开展过程中,在现有的艰苦条件下,文物发掘、保护、利用方面做到了规范、有序;文物安全工作有效果,广大市民文物保护意识日益增强。
就下一步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久要求兴仁县要进一步加强对文物保护法的学习和贯彻,从大局出发,着眼长远,不断创新机制,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体系,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纳入领导考核,纳入规划,正确处理文物发掘、保护、利用之间关系,让文物开发利用成为推动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一个良好平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邓启鹏在会上表示,兴仁县将根据检查组的要求,加强领导,加大文物保护资金投入力度,创新体制机制,作好规划,把检查组的要求落到实处,使兴仁县文物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