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到兴仁调研
李伟敏一行听取了副县长张颖、县安监局、煤炭局负责人作的情况汇报。根据省能源局的要求,结合县情,从有利发展、有利资源用、有利于合理开采的角度出发,兴仁县计划将全县48个煤矿整为31个,确保“十二五”期间开采能力提高到1815万吨,实现了保发展、保稳定。
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兴仁县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实行联合执法,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建立专家会诊与集体决策制度,从煤矿企业抽调39名业务精通的技术人员组成煤炭安全生产专家,解决安全问题和矛盾;建立工作组包保煤矿工作机制等,逐渐形成了一套健全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取得明显实效。
调研组一行对兴仁县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的肯定,就如何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新建设的煤矿企业要高标准,严要求建设;二是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务,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三是要发挥大煤矿技术装备优势,组织好交流、学习、观摩,让更多的煤矿企业“取经”; 四是要提高安全专家视野,加强监管水平;五是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六是创新监察监管,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七是要抓好瓦斯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