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五定抓村级常务干部管理
为切实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村级干部工作积极性,提高村级干部履职能力,普安县通过采取“五定”措施,强化村级常务干部管理。
定选配范围。为将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民服务、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选进村两委班子,在选好配强村级班子过程中,严格实行村选乡聘,注重调整选聘范围,重点考虑从本村致富能手、妇女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大中专毕业生、本县籍“一村大”、“三支一扶”人员、提前离岗回原籍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中选拔。目前,全县共配备支部书记89名,村(居)委会主任82名,村统计员和人口计生专干各89名。
定聘用方式。对村级常务干部实行一年一评一签一聘,即村级常务干部每年聘用一次,每年签订一次聘用协议和目标绩效考核责任状。乡镇党委根据职责和当年工作任务,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科学制定从村 “两委”班子中产生村级常务干部的程序及条件,确定村常务干部人选,与其签订聘用协议,同时明确村(社区)常务干部工作职责、量化工作任务,签订目标绩效考核责任状。
定考核机制。为做好村常务干部考核工作,县委专门出台《普安县村级常务干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考核实行百分制,含岗位考勤、计划生育工作、强农惠农工作、安全维稳工作等内容。乡镇根据年初与受聘干部签订的责任状内容,先由村(社区)组织常务干部自查自评,然后乡镇考核领导小组组织乡镇分管领导、包村干部、相关站、股、所、室负责人和村(居)民代表组成的测评小组初评,再让乡镇党委会终审的方式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公示7天,无异常情况后,兑现当月绩效奖金。
定绩效奖金。村级常务干部的报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支部书记和主任的月基本报酬和绩效奖金均为500元,其他常务干部的月基本报酬和绩效奖金均为400元,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兑现。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在70-89分的为称职,69分以下的为不称职;月考核获优秀等次的,全额发放基本报酬及绩效奖金,并作为乡镇年度评先选优的依据之一;月考核获称职等次的,全额发放基本报酬及绩效奖金;月考核不称职的,只发给基本报酬,扣发绩效奖金作为本村(社区)的工作经费。
定解聘规则。村级常务干部实行“村选乡聘”,月考核和年评议的结果直接决定是否被聘用。全年月考核均为称职等次以上的继续聘用;一年内月考核一次不称职和年终评议不称职的,留职察看一年,留职察看期间考核评议均合格的再予聘用;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聘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违纪违法被查处的;月考核连续三次不称职的;一年内月考核累计4次以上不称职的;月考核连续两次不称职和年终民主评议不称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