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和谐矿区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州委副书记、县委书记廖飞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兴仁县在构建和谐矿区工作中,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矿区矛盾调处、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矿区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矿区新农村建设为载体,把改善矿区交通运输条件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努力构建和谐矿群关系,使兴仁县煤炭产业逐渐发展壮大,有效带动了运输、餐饮、汽配、修理、劳动务工等第三产业发展和缓解了城乡居民特别是矿区群众的就业压力,群众收入得到大幅度增加。但在煤炭产业迅速发展的同时,由于煤炭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和开采过程的破坏性,引发了劳务用工、交通运输等一系列新矛盾和新问题,因此,和谐矿区建设,是构建和谐兴仁的重要组织部分,是一个长期奋斗目标。国发2号文件的出台,为兴仁县构建和谐矿区提供了更多机遇,构筑了更好的平台,为和谐兴仁建设增添新内涵、注入新活力。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和谐矿区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巩固成绩、完善机制,抓住和谐矿区建设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的主要方面,一是涉煤(金)乡镇(街道)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县和谐矿区建设以来出台的政策体制的落实,切实解决好、维护好和发展好矿区群众合理利益,要按照会议安排部署的工作和签订的目标责任状,抓住影响本乡(镇、街道)矿区和谐稳定的主要问题,集中力量,突破“顽症”和“瓶颈”,***难题,切实有效地推进和谐矿区建设各项工作。二是要继续将“打黑除恶”专项工作向纵深推进,特别是对矿区堵路、堵矿、罢运等违法犯罪行为给予坚决依法打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打出实效、打出声威、打出战果。三是抓好矿区和谐文化建设,一方面要引导煤矿企业自身开展文化建设,另一方面要从机制上将企业捆绑到改善矿区群众生活水平、福利设施等方面,从根本上增强企业和矿区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有效增强社会团结。四是各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抓好安全生产、煤矿整合、特色小城镇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五是要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科学谋划好和实施好矿区产业发展,努力开创全县和谐矿区建设工作新格局。
会上,县委副书记、县构建和谐矿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唐昌应代表县构建和谐矿区领导小组作了《巩固成绩完善机制扎实推动兴仁县和谐矿区建设工作再迈新台阶》的工作报告,对2011年全县和谐矿区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总结,并就2012年和谐矿区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与县构建和谐矿区领导小组签订了2012年和谐矿区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县构建和谐矿区领导小组同涉煤(金)乡镇(街道)签订2012年和谐矿区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
会议由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陆地飞主持。
县和谐矿区成员单位领导、涉煤(金)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矿群矛盾调处及和谐矿区建设领导,县和谐办全体人员,煤(金)矿企业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