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对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
近日,兴仁县政府下发《关于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通知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核查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对工作不力、走过场、群众意见大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二是要加强政策宣传。由于农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借助此次核查机会,进一步向群众和社会全面介绍、广泛宣传农村低保政策的主要内容,使广大农村群众了解保障对象范围、保障标准、申请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等情况,引导他们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避免“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发生。三是要认真开展核查。要组织乡村干部对辖区内低保对象进行“拉网式”核查,将核查工作与落实惠民政策、访民情等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核查工作无死角、无空档,做到对象准确,群众满意,对新确定的保障对象,要将民主评议结果张榜公示,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合法,确保对象准确,群众满意。
据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核查将以乡镇(街道)自查为主,县民政局进行抽查,核查工作将于3月15日前完成,从4月份起,按照新核查确定的保障对象名单发放保障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