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节后煤矿复产复工验收稳步推进
为确保省、州下达的电煤供应任务完成,促进第一季度经济增长目标实现,普安县立足“六早”(宣传早发动,精神早贯彻,人员早安排,工作早部署,措施早制定,任务早落实),采取系列有力措施有序推动节后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叶劲松同志任组长,县安监局、县工特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节后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工作协调、指导。二是强化工作安排。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节后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普府办发[2012]5号),明确了节后煤矿复产复工工作相关验收内容、标准、程序等,确保全县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健全工作程序。由县安监局、县工特局及产煤乡镇人民政府抽派干部组成联合验收组,按照“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和“合格一个,验收一个”工作原则,以防治瓦斯灾害(瓦斯爆炸、燃烧、窒息、突出)、水害、顶板、机电、运输、火灾为重点,对照验收标准逐矿逐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经报县安监局、县工特局主要负责人及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审核签批后由县安委办印发同意复产复工通知后恢复生产。四是强化工作纪律。成立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督查组,对复产复工期间人为设置障碍拖延验收、故意刁难煤矿企业、吃拿卡要、收受企业财物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清查和问责,确保节后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风清气正,有序稳步推进。
由于措施有力,人员到位。截止2月6日,楼下镇开泰煤矿等7对煤矿已制定了节后复产复工整改方案并已报县安监局备案,全县已有楼下镇安福煤矿、天普煤矿及窝沿乡宏松煤矿等3对煤矿顺利通过验收恢复生产建设。目前,此项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中,全县24对煤矿有望于2月中旬全部通过合格验收恢复生产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