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五措施强化交通秩序管理
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深入推进“整脏治乱”工作,兴仁县在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的同时,因地制宜出台多项措施,狠抓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投入资金逐渐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在对县城道路改造后,兴仁县投入200多万元在振兴大道等重要的路口增加设置了红绿灯,规范了县城交叉路口交通车辆的行车秩序,并对县城道路的标识标线进行了规范,使其各行其道。还因地制宜在较宽的路段规划设置了停车带,既方便了市民停车又遏制了车辆乱停乱放,缓解了县城停车场容量小的问题。二是增加了城区交警警力。今年4月以前,负责城区10余平方公里交通秩序的交警二中队只有20人,为了彻底解决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县财政全额拨款,为交警大队二中队新聘交通协管人员91名,保证了城区交通秩序的管理力度,执法力度得到加强。三是配备执法硬件。为了实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县政府投入27万元为城区交警二中队购置1辆清障车、10辆巡逻摩托车、40台对讲机及照相机、执法记录仪等装备,提高了执法效率。四是及时出台政策,从严管理公职人员。今年6月底兴仁县出台了《兴仁县公务车辆违法违章及干部职工不文明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对违法违章的公务车辆和干部职工不文明行为处理措施,有效杜绝了公务车辆乱停乱放及干部职工的不文明行为。五是在县城设置了30个创建文明城市监督岗。设置的监督岗都是在行人较多的重点路段、路口,对市民的不文明行为进行规范,特别是行人过马路要求走斑马线,规范了市民的交通行为,进一步提升了市民的文明行为。
由于道路基础设施逐步改善,交通管理措施到位,兴仁县交通违法行为显著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兴仁今年的交通环境较去年有了明显改观,希望兴仁在下步的‘整脏治乱’工作中继续再接再厉。”这是省“整脏治乱”办公室主任高永英到兴仁县检查今年第三季度整脏治乱工作时,对兴仁县的交通环境作出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