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吸取“7.22”信阳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平塘马棚煤矿“7.2”重大透水事故等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和***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精神,普安县成立3个安全综合督查组,自8月1起对县域煤矿、道路交通、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建筑设施、特种设备、在建重点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为期30天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确保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1―8月,普安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4起死亡10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5起,下降26.3%,死亡人数增加3人,增长42.9%,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持续稳定,但道路交通、煤矿都事故高发、频发态势仍未得到有效遏制。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强化现场安全监督,及时排查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普安县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由县安监、煤炭、住建、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抽派干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分片管理、驻矿督查、流动巡查、专项整治等措施,深入县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国、省、县、乡村道路开展为期30天的安全大检查,依法对违反操作规程生产建设、无证生产经营或建设、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非法从事客运、无证驾驶、酒驾、超速超载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排查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建立健全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GPS定位系统,及时排查排除临坡临崖路段、软基路段、落石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规范或更换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标识、标志,确保道路交通、煤矿等行业事故多发、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自开展大检查以来,全县已累计排除各类安全隐患147条(处);取缔和炸封无证采矿窝点6个(口);投入570万元对普(安)兴(义)公路普安至下厂河段部分危险路段进行了改造升级、对普(安)下(厂河)公路K16+000滑坡危险路段进行了排除治理;依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楼下久丰、开泰、恒泰、兴贵等6对煤矿进行责令停产整顿、罚款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