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十二五期间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确定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兴仁县进一步夯实基础、积蓄后劲、提升优势、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十二五”时期,兴仁县经济社会发展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国家深入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机遇,围绕“建设经济强县、实现撤县设市、构建和谐兴仁”目标,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突出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深入实施“工业强县、科教兴县、农产稳县、环境立县、三产活县”战略,努力把兴仁建设成为全州乃至全省重要的工业中心和商贸中心,提高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发展水平,统筹城乡发展,深化改革开放,切实改善民生,推进和谐建设,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十二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 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50亿元(人均5000美元)以上,年均增长28%以上,力争实现170亿元,年均增长32%以上,实现翻两番目标,提前5年进入小康社会;财政总收入32亿元以上,年均增长32%以上,实现翻两番目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360亿元以上(含跨县投资),年均增长35%以上,实现翻两番目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4.7%以上,达2.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5 %以上,达7000元,均实现翻两番目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24%。能源消费量、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在国家的指标范围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粮食产量稳定在18万吨左右。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预期目标,兴仁县今后五年必须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坚持抓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以水利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三是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四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五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六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突破;七是推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八是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九是推进和谐兴仁建设;十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