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多措并举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兴仁县作为贵州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唯一试点县,为构建农村良好的信用信息环境,提高金融支农力度,***农民“贷款难”,鼓励农民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兴仁县采取五项措施,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宣传发动,着力营造舆论氛围。以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依托,以“守信光荣、失信可耻”为主题,紧密结合“三农”,采取集中宣传和常规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将农村信用户(村)创评内容、优惠条件、金融征信知识及个人征信系统建设进展情况带进百姓生活,增强广大农户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认识、理解、支持,提高全社会整体信用意识,积极营造和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二是三级联动,建立农户信用评价体系。结合县情实际及农户征信工作特点,按照“政府主导、人行推动、金融机构参与、部门联动、多方受益”的原则,制定印发了《兴仁县农村信用等级评价暂行办法》、《兴仁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兴仁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惠扶持政策试行办法》等,成立了由县政府主管县长任副组长,人行、财政、发改、经贸、农业、畜牧、工商、税务、法院、公安、司法、监察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乡镇、村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网络体系。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升支农服务水平。针对县内各银行不能查询农村信用社信用报告记录,农信社不能查询各银行信用报告记录的问题,协调人行主动跟进,积极协商,就企业、个人信用报告记录查询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同时,在全县162个行政村逐村、逐户建立动态“农户信息电子档案”,并根据农户的申请随时评定,严格按照“成熟一户,确定一户”的原则,开展信用评定工作,加大对借贷主体诚实守信行为的培育力度。在评定农户信用等级、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基础上,将农户信用程度整体较高的村镇评定为信用村镇,并对信用度优良农户实行贷款优先、放宽额度、扩大期限、利率优惠、简化手续、提高信用等级等优惠政策。截至4月底,全县评出信用农户750户。四是核定授信额度,及时核发贷款。在评定农户信用等级的基础上,根据农村经济条件、不同农户的信用等级和自身资金实力及经营规模等确定授信额度,同时各金融机构采取“边评定、边授信、边贷款”的方法,加大对各自扶持领域内农户的信贷支持力度,从根本上缓解了农户贷款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