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导组到兴仁调研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根据全县医改的安排部署,兴仁县于在8个镇卫生院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且全面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至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网上采购零差率销售。
督导组一行现场视察了兴仁县屯脚镇和巴铃镇中心卫生院及鲤鱼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查阅医生处方、财务收支、基药招标配送等基本资料,详细了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基层医疗机构的运行情况;与县卫生部门相关领导及负责同志、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深入讨论,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调研过程中,尹秋莲从国内外及我省的医改形式出发就如何落实基药政策,规范药品网上招标采购,建立健全稳定的财政补偿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加大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等方面问题向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她指出,国家基本药物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各级各部门都要加大宣传力度,关键在于各级政府领导要认真解读***、***的医改方针政策,重在落实;各级政府要督促财政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行经费,才能真正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老百姓才能得到真正实惠;各级领导要增强医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判断医疗服务信息客观存在的不对称性特点,坚定医改信心;要务必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让老百姓共享医改成果,医改的立足点,也是医改工作成败的重要环节。
督导组还对兴仁县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