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创新工作推进会在兴仁召开
为进一步在全州推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创新工作,推进道路交通工作上台阶、上水平,2月25日,全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创新工作推进会在兴仁县召开。
兴仁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陆地飞就全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创新工作推进会在兴仁召开表示欢迎,并就该县在交通事故处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方面的做法作了介绍。陆地飞表示,2010年4月23日,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直视事故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兴仁县在交警大队在全省范围内成立第一个交通事故速裁法庭,人民调解室、司法调解室也相继配套建立,使得兴仁县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上了一台阶。陆地飞指出,通事故速裁法庭成立以来,一是建立“三调合一”模式,搭建起了兴仁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法律援助、民事审判立案三位的“一站式”联动服务平台,***事故处理难题。二是建立联系会议、司法指导、司法确认、移送调解和联合调处制度和推出“四项便民服务”,树立“调节为主、诉讼为辅”的工作理念。三是建立“绿色通道”,开通“司法便民”直通车,确保事故处理的执行到位率,缩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周期。四是建立“联调联动”机制,实现交通事故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方便了群众办事,减少了办案成本,提升了调解的公信力,增强了群众的满意度。在下一步工作中,兴仁县将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正规化建设的要求,牢固树立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在开展“平安惠民”工作中找准交通安全管理与群众利益切入点,紧紧围绕如何方便群众办事、维护群众利益来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继续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推进交通事故处理社会创新工作迈上新台阶。
州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束克文要求全州各县市交警大队和州交警直属大队要认真学习兴仁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创新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创新工作,结合各县市实际,抓好“一庭一委”工作,查找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认真落实贯彻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公平、公正处理交通事故,减少因处理不当造成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并在会上部署安排了2011年全州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会上,兴仁县交通速裁法庭和事故调解委员会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全州各县市交警大队与州交警支队签订责任状。
会议期间,参加会议的各县市交警大队还参观了兴仁县交警大队事故法庭和调解室,认真查阅了相关的事故处理案件及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