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依法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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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9日发表
1月26日,由兴仁县住建局和东湖、城南、真武山、城北四个街道办事处联合组成的“两违”清理专项联合行动执法组,依法对流水沟一带9栋违章建筑进行强制和限期拆除。
春节前夕,在兴仁县城市建设规划范围内,无土地使用手续的违法建筑现象反弹,经“两违”清理执法队多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无效后,由县住建局和东湖、城南、真武山、城北四个街道办事处联合组成的“两违”清理专项联合行动执法组,决定依法对这部分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在当天的行动中,执法队来到扇子岩、流水沟违章建筑户罗光春、徐光跃、张广明等修建的违章建房现场,亮明执法证件和进行相关法律宣传后,对违法行为认识态度较好的张广明、刘礼国、徐祖奎等4户违章建筑进行限期自行拆除,对拒不服从执法队劝导、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罗光春、徐光跃等5户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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